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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3·15”,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备受关注,电商时代,网络消费问题更是关乎千家万户。近年来,直播带货在给消费者带来丰富消费体验的同时,在直播中售卖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打击直播带货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品牌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社会各方共识。尤其是去年以来,伴随着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电商平台向内发力,强化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电商平台信任生态建设和治理情况取得显著成效。
直播带货问题多
过去几年,在网络主播带货赚钱的标杆效应下,大量人员涌入。但是,热闹的直播带货背后是头部主播的超大流量与多数主播有限的带货能力,以及行业尚存的不规范因素。
有关主播的消费维权舆情层出不穷,反映出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其中,价格误导、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的问题最为严重。
以价格误导为例,2021年10月20日,李佳琦、薇娅等主播在直播里带货了一款欧莱雅的安瓶面膜,欧莱雅官方微博曾发文表示,其是“全年(打折)最大力度”,共计50片的面膜售价为429元。然而,不少消费者发现,11月1日-3日期间,欧莱雅发放了大量“满999-200”的优惠券,消费者使用该券后,购买50片同款面膜仅需257.7元。面对“全年最低价”的价格误导,超万名消费者通过网络集体投诉。
质量问题更是多次被客户所诟病。买来的商品拆包后才发现有瑕疵,质量担保未落实,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品牌服装、鞋类、化妆品等,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或其他售后保证,但消费者发现问题提出要求时,商家拒绝履行承诺。实物与宣传不符。消费者收到网购商品后发现实际货品与样品不符,有的甚至为“三无”产品。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全,生产商、发货方、代理商等头绪多,消费者维权时查无实处,难以有效维权。
政府协会齐发力
为了还市场一个清静的电商直播营销环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有新举措。
2021年“双十一”前夕,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直播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下称《指引》),为直播电商做好知识产权工作、预防知识产权侵权提供具体指引。
针对直播电商平台的治理假货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引》指出,一方面,平台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电子商务法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平台可以以相关法律为基础,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规则及投诉处理流程,努力做到售前有准入、售中有监管、售后有保障。当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指引》建议权利人可以通过向平台投诉、采取行政或司法途径及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启动“慧眼计划”,通过与品牌方、专业鉴别机构等合作建立商品真伪鉴别机制,为各级消协组织调解消费者投诉以及开展消费监督工作提供支撑。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直播电商行业同样受到与会代表们的关注,代表们提出了众多有关直播电商的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守民亦提了交一份《关于对“名人代言”和“专家带货”违法行为加强监管和惩治的建议》,建议建立名人、专家违法代言黑名单制度等,从而规范整治直播带货行业。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亦则提出《关于对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的提案》和《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的提案》两种提案,建议对直播电商进行权责划分,对直播电商进行监管把关;对违规商家、违规主播实施处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同样建议,对主播进行实名制认证、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履行内容日志信息留存、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及黑名单管理制度等,规范直播带货健康发展。
随着国家加强对于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直播电商迅速“降温”。伴随着商家、主播等角色回归理性,直播电商的重心从流量向产品、服务转移,经过洗礼后的行业必将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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